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大區別在哪里
在我國,殘疾兒童包括特殊兒童受教育形式一般有三種:特殊教育學校、普通學校等機構附設的特殊教育班、普通學校的普通班中隨班就讀。
大多數特殊兒童是在普通學校的普通班隨班就讀。
那么對于特殊兒童,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大區別在哪里呢?
一、教育對象不同。
中國實施特殊教育的對象主要是盲、聾、啞、智力落后以及有其他身心缺陷的兒童和青少年,設有盲聾啞學校、低能兒學校或低常兒童班、弱智兒童班,以及工讀學校等。
我國《憲法》、《義務教育法》和《殘疾人教育條例》都明確規定:“國家保障殘疾人受教育的權利”、“對殘疾兒童、少年實施義務教育”。
普通教育的對象是正常兒童、少年、青年。
二、教育機構不同。
特殊教育機構一般有:盲人學校、聾人學校、肢殘和畸形兒童學校、語言障礙兒童訓練中心、森林學校、療養學校、特殊學校、低能兒學校、工讀學校、兒童感化院,以及附設在普通學校的特殊班級。
普通教育機構為全日制普通小學、初中、高中、大學。
三、學習內容不同。
特殊教育需要兒童心理和教育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基本知識,受到對特殊兒童進行教育和研究的基本訓練,具有進行實際教學工作并能進行理論研究的基本能力
普通教育主要是指以升學為目標,以基礎科學知識為主要教學內容的學校教育。